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上海青少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引领全市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 2021 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40 周岁以下青年占 60% 以上,建立时间 3 年以上 (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投身国家战略和人民城市建设,积极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党、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
4、近 5 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 (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曾被授予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含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近 5 年内有违纪违法情况的集体不能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严把评选标准。重点衡量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并通过多种渠道关注人选在网络上的行为表现。通过典型选树,切实将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作为青年人才发掘、培养、举荐的重要抓手,确保推荐对象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基层团组织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向校团委报送推荐对象。
(三)把握评选导向。坚持基层一线的评选导向,注重推报在上海实施 “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强化 “四大功能”、加快建设 “五个中心”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团队认真阅读《2021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报工作材料填报注意事项》(附件1),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2021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审批表》(附件2),并附详细事迹(附件3)和荣誉证明材料。
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字数不超过 1500 字。
荣誉证明材料须为《审批表》中列出荣誉的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复印件的,须提供该荣誉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团组织公章(无公章的可由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党组织代章)。
以上《审批表》、详细事迹和荣誉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 2021 年 12 月26 日前由各推荐单位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103办公室初审,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晓蓉 021-38223406
附件:附件1 2021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报工作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1).docx
附件3 2021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报工作材料 详细事迹模板.docx
共青团亚星221net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