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学科类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5

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学院:

为推进我校“十四五”学科建设工作,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预〔20177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教委系统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施意见》(沪教委财〔2017102号)和《亚星221net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沪电机院财〔2018310号)相关规定,现就启动学科类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符合学校“十四五”学科发展规划,列入学科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相关建设项目。

二、申报流程:

(1)二级学院申报。按照学校项目库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依照学校学科规划,结合本学院实际,需建立本学院的学科项目库,在此基础上申报学校的学科类项目库项目,并填写学科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学校项目库工作小组(秘书处)及学科办(学科类项目库)。

(2)学科类项目库初审。学科办组织学科类项目的汇总、遴选和初审,对拟推荐校项目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优先排序,报校项目库。

(3)校项目库工作小组审核。拟入学校项目库的学科类项目,由校项目库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议或必要时专家评审。通过审核的项目,列入学校项目库。

(4)项目审批与执行。根据学校年度项目预算额度,对拟出库项目按照优先排序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学校预算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

三、申报时间:

12021525--615日,各二级学院,完成申报工作。

22021616--22日,学科办完成学科项目汇总、遴选及初审工作。

32021623--29日,校项目库工作小组完成审议工作。

四、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按照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学科项目论证及申报工作。学科办认真做好学科类项目库评审工作。

 

附件:1.亚星221net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沪电机院财〔2018310号)

2.亚星221net学科项目申报书

联系电话:

学科办: 陈素红  38223027(办)15098730943

财务处: 邵  38223216(办)18964086979

附件1:沪电机院财〔2018〕310号  关于印发亚星221net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亚星221net学科项目申报书.doc

 

 

学校项目库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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