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质量报告,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附件2、3),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二、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部门确保报告内容详实、准确,充分体现相关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保持一致。
三、请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要求(附件1)于10月15日前将报告发送至邮箱jxpgb@sdju.edu.cn。
四、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32
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