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流程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及教学改革需求,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师生申报项目。有意申报项目的师生请仔细阅读《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附件1),明确申报的方向及合作企业,并按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相关要求,自即日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二、申报批次、时间安排
(一)申报立项批次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申报书、协议等资料上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审核进展,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务必根据申报进度做好相关安排,最迟应于企业申报截止前一周完成材料审核盖章。
2.申报人与项目对接企业咨询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4)报送至二级教学单位。二级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3.暑假期间,教务处每周三集中办理一次申报材料审核及盖章等相关事宜。请需要办理的教师提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页均须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yuanwg@sdju.edu.cn,周三到行政楼107室盖章。
4.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袁老师,021-38223152,13917661631。
附件1: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2: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docx
附件3:《关于印发亚星221net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电机院教〔2019〕137号).pdf
教务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