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开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发布者:钟晓巍 发布时间:2023-07-04


2023-2024学年开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项目

时间

责任对象

具体事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8

二级学院

向老生发放或通知学生在学生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通知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7-8

学生处

2023级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开学一周内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开学两周内

二级学院

完成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公示后将《亚星221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交学生处

开学三周内

学生处

完成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审工作

资助领导小组

完成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国家助学金

开学初

二级学院

向学生发放或通知学生在学生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通知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开学一周内

二级学院

完成国家助学金前期准备工作

9月初

学生处

参加上级会议明确名额、发布校内通知明确日程,分配校内名额

上级下拨名额后

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处分配的名额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并院内公示后上报

上级下拨名额后

学生处

完成国家助学金名单复审工作

上级下拨名额后

资助领导小组

学校会议讨论通过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并公示

上级下拨名额后

学生处

撰写报告、发文,上报教委

上级下拨名额后

二级学院

动态管理,休、退、转学或取消资格的需换人

11

学生处

制表、签字、按月发放

校园地贷款

9-10

学生处

发布通知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二级学院

初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并上交

学生处

收取并审核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0

学生处

完成贷款诚信教育

学生处

将银行放款名单发财务处核实

学生处

将财务处的新老生贷款结余退费名单发送二级学院进行确认

二级学院

对新老生贷款结余退费名单进行确认并反馈学生处

学生处

将确认好的新老生贷款结余退费名单发送财务处

生源地贷款

8-9

二级学院

收集并初审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码等信息并上报

8-9

学生处

国开行系统内录入回执码等信息

10

学生处

将国开行系统内贷款放款名单发财务处核实

学生处

将财务处的贷款结余退费名单发送二级学院进行确认

二级学院

对贷款结余退费名单进行确认并反馈学生处

学生处

将确认好的贷款结余退费名单发送财务处

9-10

学生处

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确认工作

各类奖学金

8月初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申请材料

8月中旬

二级学院

完成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材料初审、推荐上报

9月初

学生处

完成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材料审核、评选、公示、上报

开学两周内

学生处

发布通知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

二级学院

完成学业奖学金初审、公示及上报工作

9月下旬

学生处

完成学业奖学金复审工作,讨论通过并公示

上级下拨名额后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

上级下拨名额后

学生处

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上级下拨名额后

二级学院

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公示、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上级下拨名额后

学生处

根据上级时间要求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审核评选、公示及上报等工作

服兵役资助(补代偿)

开学一个月内

学生处

发布通知

入伍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补代偿申请材料

二级学院

完成补代偿初审及上报工作

9月底

学生处

完成补代偿复审并录入上海市学生资助系统

服兵役资助(学费减免)

开学一个月内

学生处

发布通知

退役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二级学院

完成学费减免初审及上报工作

9月底

学生处

完成学费减免复审并录入上海市学生资助系统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开学一个月内

学生处

发布通知

二级学院

完成国家助学金初审及上报工作

9月底

学生处

完成国家助学金复审并录入上海市学生资助系统,从系统内导出学生申请表发放至二级学院

9月底

二级学院

组织学生进行申请表签字确认并提交材料

其他资助项目

9月下旬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9月底

二级学院

完成学费减免审核工作并院内公示后上报

10月上旬

学生处

完成学费减免名单复审工作

10月中旬

资助领导小组

会议讨论通过学费减免名单并公示

10

学生处

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

学生处

开展中西部就业补代偿等资助工作



































































注:以上安排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