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组织我校教师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2月28日,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寒假自主研修。
(一)主要内容
培训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五个专题。其中第一个专题已上线,后四个专题将于2023年1月5日上线。
(二)参与对象
全体教师。
(三)参与方式
采用在线培训方式。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首页进入“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已经注册的老师可以使用原账号。
(四)研修学分
教师凭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电子学习证书,可获得我校教师发展学分3学分。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宣传,鼓励全体教师参加研修,做到“应修尽修、未修必修”,特别是未参加或未获得2022年暑期研修证书的教师原则上都应参加。
2、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工作,促进教师结合专题资源做好教学反思,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3、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推动教师做好经验交流。
4、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师寒假研修专项总结工作,撰写专项总结工作(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1),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并于2023年3月3日前将部门专项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临港校区行政楼218室),相应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fz@sdju.edu.cn,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38223006。
特此通知。
附件:1.寒假教师研修情况总结报告模板.doc
2.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doc
3.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职教教师篇).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