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和我校校历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2年4月5日放假1天。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校园管理,遇有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在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减少非必要的校内流动;在校外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社区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导致需要调整以上安排,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