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职能部门、二级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亚星221net党政职能部门及二级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沪电机院委〔202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1年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度党政职能部门及二级直属机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亚星221net2021年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电机院委〔2021〕55号),机构改革后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及二级直属机构年度考核对象共23个,具体见下表:
部门类别 | 部门名称 |
党群系统 |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老干部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精神文件建设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党委学工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纪监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团委 |
行政系统、教学与科研系统 | 校长办公室(产教融合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高等技术教育研究所、质量评价办公室);财务处(招投标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计处;基建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业技术研究院) |
附属机构 | 总务部;资产经营公司(上海昂电实业有限公司);继续教育学院(临港开放市民大学、上海电气李斌技师学院);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中心 |
二、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 | 考核安排 |
12月13日-12月24日 | 分类评价工作考核 |
重点专项任务考核 | |
基础工作考核 | |
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 | |
12月25日-12月31日 | 工作组汇总考核成绩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
1月4日-1月7日 | 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考核结果 |
1月10日-1月14日 | 公示年度考核结果 |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