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开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发布者:余海峰 发布时间:2021-07-05

           

项目

时间

责任对象

具体事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8月

二级学院

向老生发放或通知学生在学生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通知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7-8月

学生处

向2021级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7-8月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9月初

二级学院

完成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公示后将《亚星221net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交学生处

开学一周内

学生处

完成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审工作

开学两周内

资助领导小组

完成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国家助学金

7-8月

二级学院

向学生发放或通知学生在学生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通知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9月初

二级学院

完成国家助学金前期准备工作

9月初

学生处

参加上级会议明确名额、发布校内通知明确日程,分配校内名额

开学一周内

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处分配的名额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并院内公示后上报

开学两周内

学生处

完成国家助学金名单复审工作

开学两周内

资助领导小组

学校会议讨论通过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并公示

开学两周内

学生处

校长办公会通过

开学三周内

学生处

撰写报告、发文,上报教委

开学三周内

二级学院上报

动态管理,休、退、转学或取消资格的需换人

开学三周内

学生处

制表、签字、按月发放

校源地贷款

7-8月

学生处

随录取通知书发放2021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的材料

9月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上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9月底

二级学院

审核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并上交

9月底

学生处

收取并审核二级学院提交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9月底

有关学生

登陆上海学生资助网( http://xszz.scsa.org.cn/)完成助学贷款的注册、申请工作

根据银行要求

学生处

完成老生贷款续贷及新贷款签约工作,诚信教育

其他

学生处

银行放款确认沟通

其他

学生处

老生贷款每年书面确认材料发放、汇总、上交

生源地贷款

6月30日

二级学院

完成2020-2021学年老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工作

8-9月

二级学院

收缴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8-9月

学生处

国开行系统回执网上录入信息

9月

学生处

放款后与财务核实后落实发放

9月

学生处

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确认

各类奖学金

开学两周内

学生处

发布通知

开学两周内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上交“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团委)、“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申请材料

开学三周内

二级学院

完成“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初审、公示及上报工作

9月下旬

学生处

完成“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复审工作,讨论通过并公示

上级下拨名额后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上交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

上级下拨名额后

学生处

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上级下拨名额后

二级学院

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公示、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上级下拨名额后

学生处

根据上级时间要求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审核评选、公示及上报工作

兵役资助

6月

学生处

发布预通知

9月初

学生申请

入伍兵、退伍兵提交网上申请

9月中旬

学院上报

二级学院汇总名单上报

9月底

学生处

汇总兵役资助信息录入上海市学生资助系统

其他资助项目

10月中旬

有关学生

向二级学院上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10月下旬

二级学院

完成学费减免审核工作并院内公示后上报

10月下旬

学生处

完成学费减免名单复审工作

10月下旬

资助领导小组

会议讨论通过学费减免名单并公示

10月

学生处

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

学生处

开展新疆内地学生资助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

学生处

开展中西部就业等资助工作


                      注:以上安排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