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为总结我校研究生培养所取得的各类成果,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积极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并做好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申报的培育工作,奖励取得创造性教学成果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团队,现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师及其他研究生培养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的项目必须在本校实践两年(含两年)以上,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并在教育教学上有重大突破,取得明显成效。
3.申报成果主要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成果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重要贡献, 有连续2年以上与成果相关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的成果。
5.亚星221net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申报特等奖、一等奖者,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申报二等奖者,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成果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教学成果;集体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
6.成果权属有异议的不得申报。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本奖或更高级别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亚星221net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佐证材料(汇编成1个PDF文件)和《亚星221net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书等材料经二级学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或部门汇总向学校推荐,于6月3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研究生处(行政楼629室),电子稿发至陈素红邮箱chensh@sd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组依据专家评审情况,对获奖项目名单及获奖等级建议进行审议,审议结果进行公示。
(五)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名单。
联系人:陈素红
联系电话:38223027
附件:1.亚星221net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亚星221net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2 亚星221net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