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及第四、五、六批试点专业2020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各试点专业的建设进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高校相互学习、互相促进。评估建设周期已满的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建设成效,进一步推进在建各试点专业的建设工作。
二、检查对象与原则
1.验收对象:所有第三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焊接技术与工程。
2.检查对象:所有第四、五、六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电器智能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三、工作程序
本次检查以真实、客观和如实反映建设进展为原则,以专业自查和专家在线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专业自查
第三批试点专业要按照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提交专业建设验收报告(见附件1)和支撑材料。
第四至第六批试点专业要按照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提交试点专业2020年度工作报告和支撑材料。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制、修订和实施情况,以技术技能为本的课程体系建设情况,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情况,“双证融通”的落实情况,校企合作进展情况,实验教学建设情况,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校企合作进展情况,实验教学建设情况,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情况,专业建设管理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在专业建设中给予的政策支持和条件支撑等方面。
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应以实际开展的工作为主,可着重介绍专业建设以来的具有较好实际效果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案例。支撑材料要求:
序号 | 支撑材料内容 |
1 | 人才培养方案 |
2 | 课程体系 |
3 | 教学方法改革举措 |
4 | 校企联合运行机制 |
5 | 实践教学条件 |
6 | 教师队伍 |
7 | 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
8 | 专业认证推进情况 |
9 |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
*10 | 特色建设、典型案例等 |
注:其中第10项为验收专业必报项,年度检查专业为选填项。
2.专家在线评审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提交材料进行在线评审,并形成对各专业建设情况的专家评审报告。
3.检查反馈
市教委将适时向各相关高校反馈检查结果,各专业应根据专家意见积极调整与改进,并做好下一年度专业建设的规划,持续推动试点专业建设与发展。
4.材料提交要求
各专业将验收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和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各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各专业材料于12月7日16:00之前发送至yuanwg@sdju.edu.cn
附件1: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验收报告.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0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