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总结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不断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学校将于第9周至11周集中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梳理剖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时间
第9-11周(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27日)
三、检查内容
(一)二级教学单位自查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档案资料
(1)教研室工作手册;(2)期末考试试卷(含毕业生提前考试卷)、补考试卷(含缓考试卷);(3)教师教学工作记录册;(4)单开实验课程相关材料;(5)综合实验课程相关材料;(6)课程设计相关材料。
2.“教风”建设情况
(1)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投入情况;(2)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3)课前准备情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4)教学大纲执行情况;(5)调课情况;(6)课堂管理情况(含考勤等);(7)教学整体效果。
3.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查看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等。
4.实践教学
本学期实验开出率及执行情况,实践环节执行及运行情况等。
5.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激励计划制度建设、学生导师工作开展情况、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坐班答疑、晚自习辅导到位及开展情况、教学研究与观摩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教学综合评价开展情况)、一流本科建设情况等,完成激励计划执行报告。
(二)学校抽查内容
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含毕业生提前考试卷)、补考试卷(含缓考试卷);
2.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
3.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4. 二级教学单位期中教学自查相关资料(工作计划、座谈会记录、学院原始检查记录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配合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和督导专家组的检查,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2.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并通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3.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督导等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整改。
五、提交材料
1.11月13日前,二级教学单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11月23日前,二级教学单位提交《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激励计划执行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各类检查记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miaoyf@sdju.edu.cn, 联系人:缪银凤,联系电话: 38223189、15221065587。
六、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部门,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通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