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0年教龄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02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长期在教育工作岗位上做出奉献和辛勤劳动的教职工,现对2019年满30年教育工龄的教职工进行申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9901231日之前参加工作,至今已累积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目前尚未领取过《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教职工。

二、工作安排

201974日前,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简历表》(登记表在网上下载)后,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对所登记的情况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登记表于201975日前统一交人力资源处复核。201978日前人力资源处完成核定工作,报校部审批。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3822300413918207604    

电子邮箱:zhangjia@sdju.edu.cn


附: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简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