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接警方通报,近期发生多起室内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室内场所消防安全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楼道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2.严禁楼道内堆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3.严禁水表、电表等公共区域表箱内堆放可燃物;
4.严禁室内私拉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5.严禁空调外机围栏内堆放可燃物;
6.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场所等公共教学、办公区域不得留宿。
请各部门结合近期相关安全要求进行自查,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对本部门人员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明确相关要求。校保卫部门将经常进行相应专项检查,并做好问题记录和反馈。
保卫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