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上海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上海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上海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积极探索形成符合上海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推广运用优秀支部书记工作方法,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新时代高校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建设对象
支持上海高校建设一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已入选全国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无需再次申报,将直接纳入上海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并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2.强化支部政治功能。
3.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4.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5.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每年5月底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3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上海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未标注的,考核评估时不予认可。
四、组织申报
符合建设标准、有意申报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上海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参加申报的党支部请于2019年3月19日前将《上海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递交到临港校区行政楼5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时晓建 38223282
邮 箱:zuzhibu@sdju.edu.cn
附件:附件1: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