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于2019年3月15日(周五)召开2019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现向各部门征询议题。请有议题的部门整理议题内容,将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和议题材料一并提交至党政办公室法务科(临港校区行政楼405室)。议题提交时间截至3月13日(周三)16:00,逾期提交的议题将转入下次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请统一格式(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均不带标题格式),行距22磅,页面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38223336,邮箱yuww@sdju.edu.cn。
征询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或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措施。
2.根据党委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3.审议各二级部门有关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4.审定涉及学校行政工作全局或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通报交流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要求的,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策。
以下事项一般不予提交会议讨论:
1.二级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2.能够由条线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题。
3.没有成熟意见或具体解决方案的议题。
4.涉及多个部门,但未事先进行沟通协调或经沟通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
5.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议题。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