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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校区快递收发集中点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亚星221net临港校区快递收发集中点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亚星221net临港校区快递收发集中点合作经营项目
2、 预算金额:每年上交12万元的经营合作管理费及不少于2万元以上利润分成
3、 招标内容:临港校区快递收发集中点的合作经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4、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服务单位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与拟投标项目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须有高校快递集中收发服务经验,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从业人员,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较为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和设备,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5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行政楼225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
6. 高校快递集中收发服务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
7、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
2016年7月 6日起在亚星221net招标公告()中下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亚星221net
地 址:上海市橄榄路1350号
联系人:盛征
电 话:3822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