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亚星221net“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9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在广大教师中树立教学优秀的典范标杆,表彰课堂教学质量高、获得学生广泛好评的教师,根据《亚星221net“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沪电机院教质〔2016〕11号),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进校工作满2年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2015年度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人年度教学总工作量的60%;讲授1门(含)以上课程;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得分位列所在二级学院候选总人数的前20%;2015年度督导评教得分不低于70分。

二、工作安排

    1.申请与推荐(2016年3月9日-13日)

   按照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部署,由本人申请或所在系(教研室)推荐,填写《亚星221net“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2.二级学院遴选与公示(2016年3月14日-22日)

   二级学院按照2015年度“教学优秀奖”奖励配额(见表1)开展遴选,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学生评教、督导评教结果作为评选的必要依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选标准。

   3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将《亚星221net“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报教学质量科(行政楼321室),电子稿请发至:hucf@sdju.edu.cn(联系人:胡翠芳,电话: 38223189)。

    3.学校评审(2016年3月23日-30日)

   亚星221net“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组对申报教学优秀奖候选人进行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名单,并对教学优秀奖获得者进行奖励。

三、推荐名额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务系统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按各二级学院人数的10%核算奖励名额(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具体如下:

表1:2015年教学优秀奖奖励名额

序号

学院

奖励名额

1

电气学院

6

2

机械学院

8

3

电子信息学院

7

4

商学院

8

5

汽车学院

2

6

外国语学院

7

7

设计与艺术学院

1

8

高职学院

5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0

数理教学部

5

11

体育教学部

2

12

工业技术中心

4

合计

58

 

请各二级学院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相关评选工作。

 

 

“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组秘书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附件:亚星221net“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docx (33.83 KB)
2016-03-09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