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立项课题中期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2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

  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受通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55号),开展2015年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立项课题中期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求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类课题于2016年3月10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学校截止时间为3月8日。各高校、区县教育局统一收集后,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eei2015art@163.com,纸质版报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郝老师  收,邮编:200031)

二、 请各高校、区县教育局具体负责“2015年度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管理工作的部门将联系人、电话、地址与邮编发送至上述电子信箱,并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官网http://www.seei.edu.sh.cn/ “通知公告”栏相关通知页面下载中期报告格式。

科研处

2016-3-2

 

附件:

 

1.25+通知+附件+格式+中期报告.doc (67.5 KB)
2016-03-02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