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展教学综合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11

各二级学院(部):

    依据《亚星221net职称评聘教学评议暂行办法》(沪电机院教〔2014〕318号),自2015年起,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为切实做好其中的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请二级学院(部)配合做好近三年相关人员的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2015-2017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和副教授)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人员),进行调查摸底。

   2.请各二级学院(部)将《2015-2017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邮箱:hucf@sdju.edu.cn

联系电话:38223189      

 

 

附件:1.2015-2017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

      2.亚星221net职称评聘教学评议暂行办法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2015年6月10日

20150610 关于对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展教学综合评价的通知.docx (26.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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