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及市重点课程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附件1),按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附件2)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对2013年度立项及前期延期的市教委重点课程(名单见附件3)的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重点课程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原申请表中的建设目标及课程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对本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报告书》,参加本次验收的市级重点课程内容必须上传学校课程中心网站。
2、各课程需在6月16日之前将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临港校区文理楼424),电子稿发至:jiwb@sdju.edu.cn。
3、6月18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验收报告书(一式两份);(2)建设成果佐证材料。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 验收课程名单
附件4: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报告书
附件5: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质量专家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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