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特通知如下:
1.为促进更多学生参与到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锻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一人一岗制原则,如无特殊原因,一经发现一人多岗的情况,将取消其校内勤工助学的资格。
2.聘用期间如因故发生岗位学生更换的,聘用部门应将接替学生的申请表重新填写完整,盖章后上报学生处,经审批、备案后方可上岗。
3.为确保勤工助学经费能够及时准确的发放到位,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的勤工助学指导老师需将“勤工助学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及时上交(电子稿发至校勤工助学公共邮箱sdjuxsc@163.com,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学生处玻璃房大厅)。
特此通知。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