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创新方法工作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24

    为从源头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强创新方法工作,切实做好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86号),http://images.stcsm.gov.cn/CMSstcsm/201504/201504230422046.

上海市科委根据指南要求发布了项目申报通知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0835.htm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创新方法研究实际,按照指南方向和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有关规定。己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

3、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两个。

4. 以下人员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2) 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满负荷的人员;

(3 )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二、项目预算金额及执行年限

 1、本次项目申报时,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目前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项目经费需求。各单位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进一步细化编制项目概预算方案的重要依据。

2、专项项目执行期为1-2 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执行年限。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2015年5月20日前登录科技部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网上直接生成的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六份,于2015年5月25日9:00前送至科研处。

四、本项目为国家级

 

 

 

 

 

                                          科研处

                                         201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