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3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现启动2015年市级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倡导立项项目与培育教学成果相结合、立项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争取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申报立项。申报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条件,有推广价值,能在高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

二、申报条件:

    1. 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优先支持校级重点教研教改项目。

三、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部)提交申请表,二级学院(部)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3个项目,推荐申报上海市级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四、经费支持和检查验收

   市教委将给予每个立项项目5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经费应编制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与实施项目有关的业务费用支出。立项项目应在2016年5月之前结题。市教委将组织学校开展项目验收。

五、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部)于2015年1月23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以及汇总表(1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iwb@sdj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表和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 《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1.13

2015市级教研教改.rar (2.1 MB)
2015-01-13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