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报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的通知(沪教委外(2014)27号)要求,所有目前有办学行为的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需要提交年度办学报告,除非该机构和项目已经停办且无在校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应包括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招生、教学质量以及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学校财务部门出具财务情况报告。
二、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登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www.jsj.edu.sh.cn),认真填写各个国际合作专业的2013年度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并于2014年4月25日前在线提交年度办学报告,提交后打印纸质版,同时递交财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至我处。(联系人:濮知微 38223033)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提交年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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